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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 |
按揭贷款所需要的资料和费用:
- □已婚客户
- 夫妻双方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各 3 份;
- 夫妻双方户口本个人卡片复印件各 3 份;
- 结婚证复印件 3 份;
- 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各一份(必须按照银行提供的收入证明版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 购房合同原件 1份、复印件1份;
- 开发商出具的首付款收据复印件和首付款存入银行凭条复印件各 1份。
- 注:如果您是个体工商经营户或私营企业,请同时出具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验资报告、纳税证明(可以为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件或公司营业税完税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得税凭证复印件)
- □未婚客户
-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份;
- 户口本个人卡片复印件 3 份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 3 份;
- 单位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 2 份,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1 份。(已离婚客户请同时提供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裁定书复印件 3 份);
- 收入证明(必须按照银行提供的收入证明版本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1 份;
- 购房合同原件 1份、复印件1份;
- 开发商出具的首付款收据复印件和首付款存入银行凭条复印件各 1份。
- 单身客户追加共同申请人,请提供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各 2份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原件1份。
- 注:如果出具收入证明的单位为个体工商经营户或私营企业,请同时出具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验资报告、纳税证明(可以为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件或公司营业税完税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得税凭证复印件);
- 备注:贷款申请人户口如为淄博市以外户口,应追加本地委托人 1名,请客户及本地委托人(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同时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 费用:
- 抵押登记费:235元(房款50万元以下)或385元(房款50万元以上)
- 保险费:另算
- 银行存折开户费:1元
- 注:以上费用和资料根据银行政策规定随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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