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去年我买了一期房,到了今年8月该交房时,却迟迟不能入住,开发商承认是延期交房,违约了。但银行却催我还款。请问,我还要不要供楼?此外,据了解内情的人告知,这家开发商是以抵押方式在两家银行分别办理的开发贷款和按揭贷款,那么,这种买房按揭是否合法?
答:你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愈期交房违约的约定,你就可以选择退房、违约赔偿。
卖方愈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日期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另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条件入住的,买方不能按合同日期办理入住。一般而言,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御淑堂时尚论坛面部皮肤紧致产品哪种好快速减肥方法大全1.卖房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条件。否则,视为未达入住条件,为卖方愈期交房。2.卖方行为构成愈期交房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如果你同意延长交房期限,继续等待入住。你应按合同履行义务,继续供楼,卖方仍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另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揭贷款的房产抵押是在取得房产证之后,才能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是在取得抵押登记之时开始生效。目前开发商和银行签订的按揭抵押仅仅是一纸合同,按揭贷款的房产抵押还没有生效,因此开发商和两家银行办理的两种抵押贷款不存在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