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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集团内开展“幸福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09/12/11] 阅读:
 

 

 

 

 

集团各单位: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奋斗在各岗位的员工、也离不开一年默默关注和支持公司的员工家属,我们认为:经营家庭和经营事业同样重要,一个和睦美满的家庭,是让员工真正心无旁骛、全身心投入工作的坚强后盾和动力源泉,我们坚信,家庭幸福,事业才能更加成功。值此公司成立十一周年之际,特举办本次“幸福家庭”评选活动,集团内已婚员工均可报名参加。

1、“幸福家庭”评选标准如下:

1.1 生活上,夫妻双方互敬互爱,互相包容、互相理解、互相信任;

1.2 事业上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1.3 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共同创造和睦幸福的家庭氛围。

2、评选流程:

2.1 报名:

2.1.1 本次活动我们最终将评选出11个幸福家庭;

2.1.2 活动采取各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推荐或员工自愿报名参加两种方式;

2.1.3 集团公司各部门可直接通过人企中心报名,各公司员工可通过本公司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报名;

2.1.4 20091221之前,由各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将参选员工的报名表上报人企中心。

2.2 评选:

2.2.1  20091225由人企中心牵头组成“幸福家庭”评选组委会,对报名家庭进行投票打分,选出最终的获胜家庭。活动组委会成员由人企中心及各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

2.2.2  11组获奖家庭将在十一年周庆进行现场颁奖。

 

报名表附后:


幸福家庭参选报名表

员工基本情况

配偶基本情况

参选家庭情况

参选资料

备注

姓名、所在公司、工作岗位、进入公司时间、工作成长经历

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岗位

结婚时间、

家庭成员情况

 

 

 

 

 

 

 

备注:

1、参选资料包括:能够体现家庭幸福的各种生动事例或趣事等;

2、除文字资料外,参选家庭还需提供彩色、清晰、电子版的生活照片1-3张。

 

 集团人企中心

   2009年1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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